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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事项
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

 社会服务类项目名称 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

 办事机构 北京市体育局行政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:87244833
      北京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  联系电话:87244711

 办事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 市体育局办公楼

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:30—11:30;13:30—17:00

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

 办理程序

 一、受理
 条件:
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运动员
 材料:
 1、申请人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带着竞赛组委会颁发的成绩证明材料(即成绩证明、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秩序册、成绩册的原件及复印件)向所在地体育部门提出等级称号申请,超过时限不予受理;
 2、申请人提交《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》一式3份,并附4张小两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片(其中3张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,1张照片留待制证)。
 标准:
 申办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、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 时限:10个工作日

 二、审核
 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及相关要求负责审理。
 标准:申办材料须真实、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 时限:20个工作日

 三、审定
 由竞技体育处负责报送局领导审定。
 标准:同审核标准
 时限:20个工作日

 四、告知
 工作标准:
 1、及时、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,履行送达手续,同时告知局信息中心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。
 2、审批材料及办理程序正确、完整、规范、有效。
 3、存档材料齐全、规范。
 时限:10个工作日

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项目不收费

 办理依据
 1、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 2005年10月1日发布)
 2、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

 监督电话 北京市体育局监察处 87244844

表单下载

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
申请书示范文本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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